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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孝廉她为完成任务,夺取芯片,来到林家,伪装成林家的女儿。在宴会上,她杀了一个富商,却不想从此招来了一个与她纠缠一生的霸道男人。初见,她和他一言不合,直接开打。好吧,所谓不打不相识,可为何,,第二次见面时,他就那般自然地开始对她动手动脚,喂喂喂,男人,我们有熟到这地步吗第三次见面,这个冷酷铁血的男人居然恶狠狠地在耳边威胁道:“女人,离你身边所有的雄性生物远一点,否则,我见一个杀一个。”谁来告诉她,这是什
曾孝廉焦愁,字忘忧,修真界第一祸胎。天纵奇才,桀骜不驯,有他的地方就有血雨腥风,无风也能掀起三尺浪。一张嘴天下无敌,朋友和敌人都想打死他!作为修真界最有排面儿的“鬼见愁”,焦某人阎王来了也不敢收,挫骨扬灰也能凑合凑合转世投胎,魂飞魄散也能黏吧黏吧卷土重来,十八年后照样搅得修真界鸡犬不宁!焦愁得意道:“我这一生,喝最烈的酒,闯最大的祸,撩最不解风情的正人君子!”每天被撩八百次的某正人君子:“……”正所谓撩
曾孝廉上一世,冷酷无情,不近女色。这一世,阅女无数,尝尽绝色。杜白誓要捅破这天,逆天而行,不再修那无情道,做一个有情有义,独霸万界,携美逍遥的帝君。
曾孝廉山沟沟里最穷的萧家花了所有积蓄买了个满脸疮疤、又黑又瘦的哑巴媳妇,被耻笑为十里八乡第一丑媳。丑媳妇还受不住穷,逃跑落入恶人手里,给活活打死了。再次睁眼
曾孝廉>方朗顺穿书了,穿到了一个明明是富家子弟,却去做男女主舔狗的配角身上,方朗顺有时觉得自己有可能是穿书最失败的人了。不过毕竟自己不是原主,怼天怼地,征服欲极强的小沙雕,突然变成了软绵绵的小兔子,自然免不了不小心崩掉舔狗人设的瞬间。不过因为男主日常的挑衅,让方朗顺准备跑路了。只不过挑的时间却不怎么好。因为就在他准备跑路的当天,男主破产了,身边该跑的跑,该走的走,只剩下了方朗顺自己。本来准备跑路的
曾孝廉现代第一特工穿越笑傲、倚天、神雕,坐拥花丛,寻美猎艳的传奇故事!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,当然,如灭绝老尼那种看了让人胆寒的就算了吧!注:本书是后宫文,非种马,种马就是只注重和女主肉体交流,后宫文却要注重心和女主灵上的交流!种马上了就了事,后宫嘛,嘿嘿,就是把自己喜欢的女人全都弄到一起,组成个大家庭,相信大家也更喜欢后宫文,而不是单纯的XXOO!当然本书YD绝对不少,一切尽在不言中笑傲江湖,倚天屠
曾孝廉什么叫因祸得福?一根从天而降的“破铁条”,偏偏砸中了我的头……晕!竟然是战魔白起用过的神剑!什么又叫因福惹祸?一不留神吃了班花的豆腐,却成了护花使者……慢!她,她,她居然不是正常人!一切的一切,都是为了那传说中的“秦皇三宝”吗?妈妈咪呀,我不要去战狱,我不要进始皇陵,我不要回到洪荒时代……
曾孝廉乔雅一觉醒来,藏身在黑暗逼仄的后车厢。随之而来的记忆显示她穿书了。穿成了大反派的白月光。彼时,大反派还是小反派,深爱白月光不得,遂绑架她,藏身于后车厢,想着逃命天涯。不料,白月光身娇体弱、生生闷死在里面。回忆完剧情的乔雅果断示爱“沈以臻,我爱你,放了我……”后车厢骤然打开——漂亮妖冶的少年闪着凉薄嗜血的笑“有多爱我?”乔雅娇颤喃喃“给你生孩子,好多好多的孩子……”排雷本书黑暗系,重口味,走向正,雷
曾孝廉成为清水镇的第一郎中,那是我从小立下的志向。“爷爷给忽悠的”带领中医发扬光大,那是我一直以来的目标。“慢慢享受救人的乐趣”站在医学最高舞台,那是我没有放弃的奢望。“闪过的一丝想法”达到传说中的医圣,那是我每天在白日做梦。“流口水时才想的东西”成为神医,长生不死,我外号“天马行空”。“脑残的幻想家”.但是,当有一天这些都不再是需谈而是现实呢?做医生,就要做最强医生,做一个永生不死的医生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