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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叔刚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,但自太古以来,人类眼见周遭世界,诸般奇异之事,电闪雷鸣,狂风暴雨,又有天灾人祸,伤亡无数,哀鸿遍野,决非人力所能为,所能抵挡。遂以为九天之上,有诸般神灵,九幽之下,亦是阴魂归处,阎罗殿堂。于是神仙之说,流传于世。无数人类子民,诚心叩拜,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,祈福诉苦,香火鼎盛方今之世,正道大昌,邪魔退避。中原大地山灵水秀,人气鼎盛,物产丰富,为正派诸家牢牢
史叔刚少年原为“香巴拉王”之子,在天道时代崛起,香巴拉时代陨落之际,香巴拉用轮回之力将他推入琉璃天灯。六十万年后,雷家人触发天灯,少年出世,被人取名雷动!
史叔刚张依一吐槽妈妈是某奶奶附体,把小三上位写得如此清新脱俗。结果,当晚就穿进了亲妈写的那本年代小说里,成了炮灰女配张翠翠。张翠翠是男主的童养媳,男主要反抗封建包办婚姻,要和女主自由恋爱,于是,张翠翠悲剧了。对此,张依一表示,去他的离婚不离家,男主和女主你们爱到天荒地老吧,我只要隔壁那个帅酷的“特务”。不是说那个“特务”是炮灰男配吗,可谁来告诉她,男配为什么这么高冷,貌似有些不太好追...小剧场最近,整
史叔刚白天,她是霍云霆的首席秘书。他时刻遵守,有事秘书做,没事做秘书。晚上,她是霍云霆的合法妻子,任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。只要他想,就可以为所欲为。因为赎罪,陆朝阳默默承受着,谁让自己的母亲做了小三,逼疯正妻,嫁入豪门。这笔债,霍云霆讨上了门。“用你的身体帮她还债,一天一次。”她别无选择。“如果你实在没过瘾,我们可以离婚然后再结,我向你保证,不管结多少次婚,我每一次的新娘都会是你,老婆,是不是很感动”陆朝
史叔刚古耽预收:《反派爱上我后成了鬼》穿书仙侠_(:з」∠)_下一本开这个:《我是我的掌上明猪》自攻自受甜饼,戳专栏可见,小仙女儿给个收藏啦。本文文案:林文表面上是个富二代,背地里却是个挖坑不填的作者。挖坑不填,必遭天谴。所以他死了,死后也不得安息,被系统弄进书里,变成林稚,填坑去了。主角没起步时,林稚是恶意打压他的第一天才;主角拜师学艺,林稚就是那面白心黑的师尊;主角堕入魔道,林稚摇身一变,成了冷血嗜
史叔刚夏曦穿越以后,恨不得老天爷来道雷再把她劈死过去。丑就算了,竟然还成了孩子娘。更让他崩溃的是,竟然嫁了个白眼狼。夏曦怒了,虐极品,踹渣渣,休了白眼狼。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,却不小心招惹了一个大人物,自此一宠再宠,变成了最尊贵的人。小剧场:一月黑风高夜,两千兵士手持火把,肩抬聘礼来到一农户前。某人下马,上前敲门。无人应。“夏娘子,我来求亲!”无人应。”我带来一千抬聘礼。“无人应。某人鼓起勇气,提高声音,
史叔刚萧晓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四好青年(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),照他的发展趋势去看,等他毕业了,晋升至五好青年是妥妥的。——所有与他接触过的人都这么认为。但是,他那么多的好,却没法挡住他名字的谐音之坏——宵小,听着就不像是个好人……因为这个名字,萧晓从小学一直苦恼到了大学将近毕业。直到这一天,混迹Q点的室友给了他一本电子书,并评价说:这本书,主角与你同名同姓,性格却是云泥之别,你在云彩之上,他就
史叔刚夜黑风高,有美来访,小小萝莉,竟是女鬼附体。只为了一时心动,命运从此不同寻常。,夜黑风高,有美来访,小小萝莉,竟是女鬼附体。只为了一时心动,命运从此不同寻常。一个只会开天眼的少年,化身无敌武修。一座七彩望月楼,藏娇无数。左手牵仙子,右手拉富婆,美艳女鬼作保镖,这是啥?这是神仙一样的日子。泡妞,义气,责任,战斗,尽在我的女鬼保镖!